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9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560,003股,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为314,5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及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冻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公司
名称 股东及其一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孙洁晓 是 中信证券股份有
109,399,995 34.78% 9.70% 2021/4/1 2021/11/15 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股股东及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行 原因
称 其一致行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人
动人
上海市第 轮候冻结
孙洁晓 是 109,399,995 34.78% 9.70% 2021/11/15 2024/11/14 一中级人 生效
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股份累计被冻
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孙洁晓 314,560,000 27.89% 314,560,000 100.00% 27.89%
袁静 31,000,003 2.75% 0 0% 0%
合计 345,560,003 30.63% 314,560,000 - 27.89%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股份累计被轮
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孙洁晓 314,560,000 27.89% 48,535,005 15.43% 4.30% 36个月 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
袁静 31,000,003 2.75% 0 0% 0% - -
合计 345,560,003 30.63% 48,535,005 - 4.30% - -
注:本公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司法冻结涉及质押股份被标记的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涉及质押股份在中登结算公司系统被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被冻结股份 质权人 司法冻结 质押公告索引
称 数量(股) 执行人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030)
2,199,997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7-059)
22,000,000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7-150)
3,810,000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中 信 证 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47)
6,000,000 股 份 有 限 上 海 市 第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孙洁晓 公司 一 中 级 人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8)
民法院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51)
9,000,000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53)
5,590,000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5,000,000 (2018-058)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19-092)
合计 53,599,997 - - -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累计被冻结股
份数量为 314,56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1.03%,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9%;司法冻结涉及质押股份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为 243,224,992 股。司法冻
结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 26,535,005 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与微弘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其中 4,000,000 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与黄红伍先生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其中 284,024,995 股系因孙洁晓先生为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与上海仰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提供担保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冻结事项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孙洁晓先生目前正积极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核实相关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尽力降低或避免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积极督促孙洁晓先生妥善解决冻结事宜,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