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9-1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实施减持,现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68.34万股,即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亦不超过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15.57%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了孙洁晓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持有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4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5%。
二、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
划。
2、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情况
孙洁晓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未来价值、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可,同时考虑到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未实施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孙洁晓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