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9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陆勇、徐苏云、王凯、单兴洲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2),公司董事陆勇先生、总经理王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单兴洲先生、副总经理徐苏云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陆勇先生、徐苏云女士、王凯先生、单兴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2019 年 9 月 3 日 10.105000 100,000 0.008865
陆勇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5 日 10.200000 30,000 0.002659
2019 年 9 月 6 日 10.695000 40,000 0.003546
2019 年 9 月 9 日 10.786760 185,000 0.016400
小计 355,000 0.031470
2019 年 9 月 4 日 9.790000 20,000 0.001773
集中竞价
徐苏云 2019 年 9 月 9 日 10.800000 40,000 0.003546
小计 60,000 0.005319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11 日 10.600000 126,100 0.011179
王凯
小计 126,100 0.011179
2019 年 9 月 10 日 10.735000 200,000 0.017730
集中竞价
单兴洲 2019 年 9 月 11 日 10.580000 125,000 0.011081
小计 325,000 0.028811
合 计 866,100 0.076778
股东陆勇、徐苏云、王凯所减持股份均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股东单兴洲所减持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IPO 首发股及其转增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 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0,000 0.125880 1,065,000 0.094410
陆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5,000 0.031470 0 0
高管限售股份 1,065,000 0.094410 1,065,000 0.094410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 0.021276 180,000 0.015957
徐苏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05319 0 0
高管限售股份 180,000 0.015957 180,000 0.015957
合计持有股份 504,400 0.044714 378,300 0.033536
王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100 0.011179 0 0
高管限售股份 378,300 0.033536 378,300 0.033536
单兴洲 合计持有股份 1,300,000 0.115242 975,000 0.0864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000 0.028811 0 0
高管限售股份 975,000 0.086432 975,000 0.086432
注:本公告比例数 值保留六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陆勇先生、徐苏云女士、王凯先生、单兴洲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