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8-1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21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9日、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ChunxingHoldings(USA)Ltd.100%股权的方式间接出售CALIENTTechnologies,Inc.2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权利义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0日、12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92号),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将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