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5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宏达京建投资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京建”)组成联合体(协议乙方),就镇江市李家山旧
城改造项目,与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交投”)和镇
江红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红星”)(协议甲方)共同签订了《李家山
旧城改造项目委托代建合作协议》。公司已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
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043),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信息披露。
二、截止目前,协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的建设工程尚未正式启动。目前,整个项目的概念
设计方案正处于甲方论证、审核当中;公司针对本项目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
均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随时可以开始建设施工工作;同时,本项目的第一期融
资款(约5亿元人民币)已融资完成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给甲方。本项目正
按照计划顺利的进行。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
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