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编号:2013-02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1、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苏省淮安电视调频发射塔
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中中标,公司于2013年3月4日就该项目发布了《关于项目中标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14)。近日公司与业主方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淮安新城”)正式签订了合同,并收到了签字并盖章的合同原件。
合同类型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字地点为淮安新城,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11,645.1178万元,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6.22%(约占2012年度
业绩快报未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03%)。。
2、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合同需方: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海口路9号
法定代表人:曹华富
注册资本:429,862.48万元
主营业务:土地开发整理、市政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商业旅游开发和公共设
施建设、市政府授权的其他项目经营。
2、淮安新城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淮安新城无直接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
淮安新城为市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及财务状况,亦具备相应的履
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淮安电视调频发射塔及附属用房工程。
2、合同价格:人民币11,645.1178万元(大写壹亿壹仟陆佰肆拾伍万元壹仟壹佰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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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捌元整)。
3、合同生效条件: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上
签字并盖单位章。
4、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4月8日(具体开工日期已发包人书面通知为
准);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8月24日;工程总日历天数535天。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
包装运输、税费、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所涉产品,为公司成熟产品类型,公司无论在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
均完全有能力履行上述项目。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22%。合同基本将在2013年4月
至2014年8月间执行,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3年及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
的影响。
3、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需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全球市场、政治、经济
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3、备查文件:合同原件。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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