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1—05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11月与印度 Monnet Power
Company Limited 签订钢结构制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19,888,000美元,公司近日收到合同
原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MONNET电力公司(Monnet Power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Monnet公司”):
一家根据印度法律成立的公司,是该项目的买方。注册地址:MONNET HOUSE, 11, Masjid
Moth, Grater Kailash Part – II, New Delhi – 110048, India 。法定代表人:K.L.KHURANA。
注册资本:40亿印度卢比。主营业务为:电力及相关行业。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Monnet公司无业务往来。
3、本次合同的交易方Monnet公司信誉优良,具备很好的履约能力。
4、Monnet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钢结构产品及高强度螺栓,采用中国港口(上海港)船上交货,供方承担
装货费,但不承担卸货费的贸易方式。
2、合同总金额:美元19,888,000元(约合人民币1.26亿元)。
3、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本合同需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生效;本合同
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4、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11年12月第一次供货至2012年5月,具体时间按照合
同规定。
5、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价的10%,剩余款项根据交货进度、验收等情
况分批次支付。
6、违约条款:供货每延迟一周,支付合同价格的1%,最高赔偿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交货进度、质量保证、包装运输、保险、合同争议
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
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7.41%。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
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Monnet公司是根据印度法律成立的一家大型电力企业,主要承担
其国内火力发电、输变电及能源综合利用等各类工程,公司此次能与Monnet公司合作,扩大
了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综合竞争力,将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Monnet公司签订的钢结构采购合同主要在2011年度底、2012年度上半年执行,
本次合同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将主要对公司2012年的经营业
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以美元结算,US$ to RMB的基础汇率暂定2011年9月22日汇率,发货时间
达到合同条件时将按发货时汇率进行变动,因此存在出现汇兑变动的情况。。
3、此次合同中本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钢结构制品,为我公司技术成熟产品,所以不存在
技术、产能风险。公司保证产品符合最终检验要求并承担全部责任。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如果遇到全球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
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承诺。
2.备查文件:《热电站项目钢结构供货的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