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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图控股: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云图控股: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7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7.09 元/股调整为 6.69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6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7.09 元/股调整为 6.69 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调整事
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情况

    1、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
以现有总股本 1,010,1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150,800 股后的 1,004,949,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审议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召开当天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50%。在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公司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该等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派息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购买价格。

    因此,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7.09 元/股调整为 6.69 元
/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
份的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
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

    五、律师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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