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59 号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你公司披露《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员工持股 计划参与对象拟以 7.495 元/股购买公司已回购股份,购买价格为董事 会召开当天股票收盘价的 50%,参加对象包括监事、核心管理骨干和 技术骨干等。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如下事项进行说明:
1. 请补充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价格的确定依据
及其合理性,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份的价格大幅低于市价和回购均价 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 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监事会主席及 2 名监事,拟持有份额合
计占本次计划总份额的 14.2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和依据,并结合上述受让价格、业绩考核指标 设置等说明你公司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为变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对象等相关要求的情形。
3. 其他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
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