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和换届事项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李永泉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10 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同志简历
李永泉同志,男,出生于1982年4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进入飞龙股份公司工作,2011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自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公告日,李永泉持有公司股份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永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