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有效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行健 吴士敏 WEIC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