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3-01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往年度持续有效的授信金额)。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往年度持续有效的授信金额)。授信额度项下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子公司皆可以使用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情况
上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