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7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天顺零碳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零碳”)向参股公司湖北能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能富”)提供 65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拓展业务,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参考公司集团内借款利息,每个借款年度调整一次,其中第一年年利率确定为 4.2%。湖北能富其他股东高健、徐小伟将其所持湖北能富全部股份质押给湖北零碳,高健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北能富以其持有的可抵押资产抵押担保;
2、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湖北能富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如出现无法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形时,公司可选择将到期未清偿的本息转为股权。公司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推动参股公司湖北能富拓展业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零碳向其提供6500 万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能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7 日
4、法定代表人:高健
5、注册地址:沙洋新港区东环线以西、南环线以北
6、经营范围:节能发电机组、水泵、灯塔、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新型改性沥青研发、生产及销售;交通安全防护材料、交通标志标牌生产、销售及安装;沥青销售。
7、股东构成及实际控制人: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零碳持股 40%,高健持股 45%,徐小伟持股 15%。实控人为高健。
8、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473.34万元;负债总额2196.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277.26 万元;营业收入 3277.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75 万元。
9、湖北能富其他二位股东为自然人,分别为高健、徐小伟。该二位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因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原因,未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提供股份质押、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北能富以其持有的可抵押资产作抵押担保。
10、湖北能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方式:现金借款;
2、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 6500 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三年;
4、借款利率:年利率参考公司集团内借款利息,每个借款年度调整一次,其中第一年年利率确定为 4.2%。若逾期未归还,期间利率按最后一期执行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或者,湖北零碳有权选择将到期未偿还的本息以出资的形式转为对湖北能富的股权。
5、资金用途:拓展业务。
6、担保措施:湖北能富其他股东高健、徐小伟将其所持湖北能富全部股份质押给湖北零碳,高健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北能富以其持有的可抵押资产抵押担保;
7、还款方式:每年结算利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能够保证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湖北能富由双方共同管理,财务资助资金根据湖北能富业务情况出借,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能够进行充分地监管和实际控制资金支付,能够保证资金的安全。
2、本次财务资助的收回风险不大。在未来股权安排上,已发生的财务资助款可转为增资款。湖北能富其他二位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湖北能富全部股份进行质押担保、股东高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北能富以其持有的可抵押资产作抵押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湖北能富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解决其业务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均提供各类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湖北能富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实施各类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
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将为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84%。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回收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