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3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5 月 0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5
月 0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5
月 0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 座 1203 大会
议室,受疫情防控要求,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其中:通过通讯方式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640,04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7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998,797,5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41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通讯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07,905,6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64%。
其中:通过通讯方式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640,04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5,265,5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285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通讯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279,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747,9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9%;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011,279,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747,9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9%;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8,296,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5%;反对
3,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0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64,7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92%;反对
3,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7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79,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747,9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9%;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150,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426,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894,7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4,854,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056%;反对
56,579,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4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22,1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621%;反对
56,579,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345%;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022,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200%;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9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9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13%;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25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022,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200%;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9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9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13%;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25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022,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200%;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9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9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13%;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25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022,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200%;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9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9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713%;反对
54,411,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25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