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0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湖北省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政府奖励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2年3月14日下发《省能源局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2]4号,简称“《通知》”)。省能源局组织对2021年申报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将通过核查审查的天顺沙洋风电装备产业园区项目有关建设情况在省发改委门户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本次对沙洋风电装备产业园项目主要投资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奖励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60万千瓦。
相关项目的用地,电力接入、消纳等应符合《通知》的相关要求。风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2024年底前建成并网,由公司按照项目条件确定具体项目后及时向省能源局和项目所在地市州发改委(能源局)报备。后续建设规模按照《通知》的标准逐步配置。
二、政府奖励对公司的影响
零碳业务是公司“十四五”战略的双轮板块之一,湖北省政府奖励的60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指标,是公司全国零碳业务布局的重要一环,也对公司制造板块包括塔筒、叶片等协同和推动产生重大意义。
2022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恢复零碳业务开发的第一年,公司将以“轻资产”模式加速零碳业务板块的资源开发,实现“设备+零碳”双轮驱动。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事项仅为获得政府部门对风电项目的建设指标,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开展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接入系统方案批复等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后续项目前期、投资决策、资金筹措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省能源局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