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1-014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公司拟向昆山新长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天顺风电叶片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核发的《关于核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新长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0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昆山新长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490,01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