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
公开发行A 股。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89 号文核准。天顺风
能的股票代码为00253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
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
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19.90%,即不超过1,035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
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3、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13 名询价对象。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2010年12月17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
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2
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报
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中信证券研究
员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本次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
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1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
量必须是115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35 万股。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
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10、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
效申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15 万股)配号
的方法,中信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
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9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15 万股股票。3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035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
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1,035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
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2、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24 日在《天顺风能(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
对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035 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4,165 万股,向网下回
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15 日
(T-5 日)、2010 年12 月16 日(T-4 日)和2010 年12 月17 日(T-3 日)期间,
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
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路演推介
和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路演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
择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12 月14 日(T-6 日)登载于巨潮网
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 可于深交所网站4
(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12 月14 日
(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10 年12 月15 日
(周三)
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开始路演推介
T-4 日
2010 年12 月16 日
(周四)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T-3 日
2010 年12 月17 日
(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路演推介结束
T-2 日
2010 年12 月20 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
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12 月21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0 年12 月22 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2010 年12 月23 日
(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0 年12 月24 日
(周五)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日
2010 年12 月27 日
(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5
二、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2 月15 日、12 月16 日和12 月
17 日,在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12 月15 日(T-5 日,周三) 10:00-11:30
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大宴会厅2 厅
(深圳深南路9009 华侨城深南大道)
12 月16 日(T-4 日,周四) 10:00-11:30
上海紫金山大酒店4 楼紫玉厅A(上海
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 号)
12 月17 日(T-3 日,周五) 10:00-11:30
北京民族饭店2 楼锦绣宫(北京西城区
复兴门内大街51 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
系电话(010)84683900。
2、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
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
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
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
账号等)以2010 年12 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