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上海分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热处理板块和数字化板块分别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过程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履行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
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971.35 万元,较上年增长 1.48%,实现利润总额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025.64 万元和-34,058.74 万元,较上年分别减亏 28.79%和 14.23%。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的陈述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40,587,428.5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00,627,938.5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公司 2022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953,660,256.09 元,母公司 2022 年
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894,265,302.45 元。
鉴于 2022 年度亏损,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
前外部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5)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综合分析 2023 年度数字化和热处理两大业务板块市场
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确定 2023 年度公司预算目标为:预计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其中热处理业务平稳增长,预计营业收入增长 10%左右,数字化业务预计营业收入增长 30%左右,公司力争实现扭亏为盈。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
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获取市场的能力、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公 司法人治理活动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和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23 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
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②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
方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③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
方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F”)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同意丰东热技术向 VIF 租出房产,收取租赁费用(含水电费等)不超过人民币 85 万元。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 VIF 的董事长、董事朱小军为 VIF 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
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④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
方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⑤ 同意丰东热技术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鑫润
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 800 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⑥ 同意公司上海分公司、丰东热技术与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执行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⑦ 同意丰东热技术下属公司重庆丰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东
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在 2023 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5 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包含租出和租入,含水电费等)。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经审核,2023 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
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刊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认可,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