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2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6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19,661,8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83,938,2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8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自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
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