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28 深市 英飞拓


首页 公告 英飞拓: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英飞拓: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9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10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拓”)控股股东JHLINFINITELLC(以下简称“JHL”)、实际控制人JEFFREYZHAOHUAILIU(中文名:刘肇怀)拟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英飞拓103,225,650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8.61%。其中JHL拟向深投控转让64,848,322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5.41%;刘肇怀先生拟向深投控转让38,377,328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3.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之《股份转让协议》自深投控董事会作出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有关决议之日起生效。

  3、各方应配合办理标的股份由转让方过户至深投控名下涉及的全部手续,具体包括: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转让方应向深投控提供由中登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影响办理交割的权利负担的证明(以下简称“股份持有证明”);

  (2)自转让方向深投控提供股份持有证明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各方应根据本协议附件一提供申请资料并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

  (3)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含获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当日),各方应根据本协议附件二
提供申请资料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JHL、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的通知,JHL、刘肇怀先生与深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JHL、刘肇怀先生拟向深投控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英飞拓103,225,650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8.61%。其中JHL拟向深投控转让64,848,322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5.41%;刘肇怀先生拟向深投控转让38,377,328股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的3.2%。每股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JHL、刘肇怀先生合计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559,10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64% 。 其中刘肇怀先生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237,8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84%,JHL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321,2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0%。深投控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152,671,7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4%。

  本次权益变动后,JHL、刘肇怀先生合计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455,87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3% 。 其中刘肇怀先生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199,488,1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64%,JHL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256,386,8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39%。深投控持有英飞拓股份数量为255,89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35%。

  本次权益变动后,JHL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肇怀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JHLINFINITELLC由刘肇怀先生于2007年6月15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公司性质为美国LLC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CORPORATION
TRUSTCENTER,1209ORANGESTREET,WILMINGTON,DE19801,U.S.A;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万美元,业务范围为一般贸易,目前除持有英飞拓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JHLINFINITELLC系英飞拓控股股东,刘肇怀先生系JHLINFINITELLC的唯一股东。

    2、刘肇怀,男,61岁,美国国籍,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系英飞拓实际控制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健

  注册资本:2,534,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JHLINFINITELLC及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刘肇怀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3、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于同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本次权益变动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