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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8

新时达: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符合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2人,拟行权数量为565万份,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659,951,891股的比例为0.86%,行权价格为6.06元/份。

  2、本次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 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于2022年6月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就收到的反馈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沟通。2021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参与资格条件。

  3、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6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92万份,授予人数为151人。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已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数量为237.1821万股,授予人数为19人。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已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为460.8179万股,授予人数为28人。

  6、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1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28万份,授予人数为6人。2022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并上
市。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万股,授予人数为2人。

  8、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5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完成日为2021年6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6月21日届满。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满足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行权条件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目标为: 150,174,815.19元,剔除 2021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年股权激励成本费用后的净利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  润为168,495,187.47元,较2020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年度净利润增长94.12%,满足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  除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行权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外,其余14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合格”,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核评价结果均为合格,满足第一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17元/份调整为6.06元/份。

  2、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共计6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由151人调整为142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1,192万份调整为1,130万份。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2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止,具体行权时间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3、行权价格:6.06元/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6%。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如下:

                                                                                      本次可行权的股
                                                  本次可行权的股  剩余可行权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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