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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5

新时达: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其竣工投产时间做出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开发
行了 882.505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8,250.5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5,920,977.2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6,584,722.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316 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972.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26号)。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所涉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
2019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4)。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5月31日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金  投入进度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额        (%)        用状态日期

机器人及关键零部 件与运动控制  69,312.09    67,276.25    23,613.09    35.1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

汽车智能化柔性焊 接生产线生产  18,938.48    18,382.22    5,467.30    29.74  2020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合计                88,250.57    85,658.47  29,080.39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到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进而导致“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实施时间落后于原计划。截止目前,“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的新建厂房及内部装饰已经建设完毕,正在竣工验收,设备采购制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为保证本项目质量,公司加强了对本项目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同时,由于市场变化对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为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在充分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对已有设备进行进一步调试,同时对后续新设备的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时间会适当延长。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在综合考虑整体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放缓了“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的投资进度。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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