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0-11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山”)前期将其下属子公司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安迅达”)旗下一座加气站整体租赁给哈密市恒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恒成”),由其负责对承租加气站的经营管理工作(详见公告编号:2020-111)。现因拟出售哈密安迅达 100%股权,与前述租赁方哈密恒成解除《租赁协议》,并与本次出售股权事项的交易对方何腾、赖文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辅助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鑫天山经评估后,拟以 1,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下属子公司哈密安迅达100%股权。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哈密安迅达提供担保或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情况,哈密安迅达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何腾
身份证号:35018********1818
现居住地:哈密市复兴路营丰苑 4 栋 2 单元 302 室
受让方二:赖文钢
身份证号:652201********0930
现居住地:哈密市解放东路 48 号院 6 号楼 1 单元 101 室
公司与受让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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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何腾、赖文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注册号/统一社
名称 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652200689577319K
会信用代码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红新
注册资本 13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7 月 11 日
住所 新疆哈密市永成路南侧 15 号(经济开发区)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7 月 11 日 营业期限至 2029 年 7 月 10 日
燃气汽车加气;压缩天然气(CNG 车用气瓶)充装;太阳能电器销售;日用百货
批发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用品、车用燃气配件、润滑油、五金建材、预包装食
品、酒、烟、初级农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劳保用品、办公用品、
经营范围
体育用品、工艺品、洗涤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有色金属材料、燃气
灶具、壁挂炉、热水器的零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天然气技术咨询服务;车辆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密市市监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8 年 08 月 14 日
区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鑫天山 100%股权,鑫天山持有哈密安迅达 100%股权。
3.哈密安迅达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408.63 449.06
负债 544.62 590.41
所有者权益 -135.99 -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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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 -9 月
营业收入 555.77 252.15
营业总成本 537.71 241.72
利润总额 -368.25 -19.02
净利润 -368.25 -1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 0.04
(注: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哈密安迅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出让方: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何腾、赖文钢 (以下简称乙方)
目标公司: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一)转让方案
甲方目前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
情况详见目标公司提供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价值为:682.06万元)。在本次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目标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何腾 65%
1380
赖文钢 35%
转让完成后,乙方按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转让价格为 1000 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
2.该转让价格包括转让标的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标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所代表之利益。
3.甲乙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后,乙方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向甲方
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833 万元整;
4.乙方在2021年3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67万元;
5.乙方支付完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及甲方董事会会议批准后,甲方配合乙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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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商登记变更。
(三)债务债权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签订前一日内,乙方借款给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70,870.95 元,用于偿还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往来款。乙方承诺在人民币
1,670,870.95 元内放弃对这一部分的债权。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及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有助于加速推进公司转型升级,深入落实公司“聚力眼科医疗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本次交易转让定价将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收益 1000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哈密安迅达的股权,对公司后期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新疆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