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四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3、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以上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
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
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不定期对现
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
情况。
5、公司监事会将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人 资金 投资金 投资期限 报酬确定 本期实际 预计 实际
委托人名称 名称 来源 额 方式 收回本金 收益 收益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上海新视界 上海银行 自有
眼科医院投 股份有限 闲置 2,000 2020 年 1 2020 年 3 保本浮动 2,000 7.89 7.89
资有限公司 公司闸北 资金 月 23 日 月 26 日 收益型
支行
上海新视界 中国民生 自有 2,000 2020 年 1 2020 年 3 保本保证 2,000 12.08 12.0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眼科医院投 银行股份 闲置 月 22 日 月 2 日 收益型
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资金
上海分行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
财产品,能够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型理财产品。我们亦将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其他
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