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正集团”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作出重要承诺具体如下:
一、交易各方关于重组事项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
承诺函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主体:光正集团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性、准确性和完整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承诺函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
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本次重组的交 本次重组期间,交易双方除在本次收购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事项外,不易双方不存在其他 再作出其它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任何约定,以及不存在其它利益安排。约定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光正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
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实、准确和完整的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声明与承诺函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
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
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本人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人同意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等可依赖本承诺函主张权利并采取所有必要行动。
1、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关于不存在违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为的承诺函 3、本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不
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本人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本次重组拟将新视界眼科 49.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有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 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
则性意见 营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原则同意本次重组,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
关于不存在减持计 自本次重组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
划的承诺 本人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承诺主体:光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
关于上市公司填补 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权);
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
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
表决权);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
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承诺函名称/主旨 承诺内容
承诺主体:光正集团、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周永麟
未来六十个月上市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维持或变更控 公司亦不存在未来六十个月内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计划、制权、调整主营业 安排、承诺或协议。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实行原有主营
务的相关承诺 业务的发展。
承诺主体:光正投资、周永麟
关于不存在减持计 自本次重组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
划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承诺主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光正投资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
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性、准确性和完整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
中国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