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 002523 证 券 简 称 : 天 桥 起 重 公 告 编 号 :2020-04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4 名,实到监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振
宇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振宇,男,中国国籍,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城铁运营部综合处副处长、审计和风险部部长。2020 年 8 月起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振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