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1 -0 1 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舜臣”)及其全体股东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在株洲市签署了《合
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志国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杉塘路 11 号洗煤集团机械厂综合楼
经营范围:选煤离心脱水设备、筛选设备、输送设备、选煤机械配件、筛板、筛
网、铸件制造、安装、维修、销售及技术咨询。
(三)丙方:胡志国、李清剑、贺兰湘、胡智勇、余勇、祝凤秀、陈文、郭志林、
张晓峰,为株洲舜臣 9 位自然人股东,目前合计持有株洲舜臣 100%的股权。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案
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及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取株洲舜臣控股权。本次合作完成后,公
司对株洲舜臣持股比例不低于 51%,亦不高于 70%;株洲舜臣留任的管理层及核心骨
干员工持股比例不低于 30%,亦不高于 49%。具体合作方案将根据公司对株洲舜臣的
尽职调查结果及合作各方进一步洽谈确定。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各方同意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株洲舜臣进行审计,审计基准日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并以此审计净资产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
各方同意株洲舜臣除土地外的帐外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营销
网络、管理经验等)价值在整体价值的比重约为 10%-20 %,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三、签定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舜臣为国内知名的选煤机械制造企业,若本次合作成功,将有助于公司在选
煤机械设备制造领域相关核心技术的掌握与运用,并以此为平台成功进入选煤机械行
业,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此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将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拟定合
作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需要时)审议通过后,签署
正式合作协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株洲舜臣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