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浙江众成 股票代码:00252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cheng Packing Material Co.,Ltd
(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
配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公告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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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
书的相关章节。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672,000股为基数,按照每
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51,201,600股。配售
股份不足1 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
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已公开承诺按其持有公司股份以现金全额认购
其可配股份。
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分红;如进行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计。
3、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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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积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最近三年现金股利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近年来持续保持着较高的利润分配水平。
公司近三年度现金分红(含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年度 股权登记日 分红方案(含税) 分红金额 占比
有者的净利润
2012年 2013年5月7日 每10股派8元 13,653.76 10,210.48 133.72%
2011年 2012年4月27日 每10股派3元 5,120.16 10,318.80 49.62%
2010年 2011年5月10日 每10股派2元 2,133.40 7,434.62 28.70%
此外,公司2010年度还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
有。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及共聚聚丙烯。报告期
内,该等主要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均在80%以上,因此,该等原
料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及共聚聚丙烯作为
石油的衍生产品,其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存在相关性,波动方向及波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