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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21 深市 齐峰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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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齐峰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4,234,8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5.1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4,230,7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5.11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1.02.候选人: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1.04.候选人:选举李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1.02.候选人: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1.04.候选人:选举李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提案 2.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宫本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2.02.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2.03.候选人:选举夏洋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宫本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2.02.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2.03.候选人:选举夏洋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提案 3.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永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东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24,234,88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永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100 股

  3.02.候选人:选举王东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1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王亚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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