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齐峰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学峰先生、李安东先生、李文海先生、李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选举的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位独立董事)的提名,《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将在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后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离任。
5、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学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9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淄博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工商理事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直属会员、山东省工商联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淄博市乡镇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曾任淄博第二纸厂党支部书记、厂
长,欧木纸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公司董
事;2004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博兴欧华执行董事。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0,695,965 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与公司股东李安宗为父子关系,李学峰与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安东为父子关系,李学峰与公司股东李润生为祖孙关系,李学峰与公司股东李润泽为祖孙关系。除此外,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安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齐鲁石化供应公司团委书记、科长;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
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472,899 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李安宗为同胞兄弟关系, 与公司股东李润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股东李润泽为父子关系;除此外,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贤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992 年 12 月至 1999 年在公司销售部门工作,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2004 年度、2005 年度、2006 年度被评为镇先进工作者。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4,678 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文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
1991 年 4 月至 2002 年,任第二纸厂车间主任;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任淄博欧华副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齐峰集团监事,
淄博欧木董事;2007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淄博欧木董事。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408,660 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附件二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宫本高: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 3 月出生,汉族,
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山东理工大学审计处处长。宫本高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宫本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 年 8 月出生,汉族,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曾任山东金岭铁矿召口分矿技术组长、副矿长,山东金岭铁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矿长助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夏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律师。 自2007年执业至2019年11月就职于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先后获得“优秀律师”、“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2019年12月至今就职于山东路和桥律师事务所。夏洋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夏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