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齐峰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永刚先生、王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候选人均不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
2、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 年至今,历任第二纸厂普通员工,齐峰集团车间班组长、车间主任,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5 年被评为“护厂卫士”;1997 年至今,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东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97 年入厂,历任第二纸厂普通员工,齐峰集团车间班组长、车间主任,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3 年获得“淄博市科学技术成果证书”;2011 年获得“淄博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