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42,767,2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77,27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241,67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4%。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3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1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3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1,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49%;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9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3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1,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49%;反对4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9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3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1,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49%;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9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3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1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3,241,6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849%;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1,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49%;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90%;弃权 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即通过。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63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0%;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