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截至2021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74名、注册会计师445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涉及行业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监督管理措施涉及从业人员8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韩赟云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担任过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上会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与上会协商后确定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 6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请上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