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山东黎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黎鸣投资”)。黎鸣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为公司自有资金全额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黎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鑫一诺大厦60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债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齐峰新材持股100%,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上述信息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新设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推进公司业务拓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山东黎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后,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3.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