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0-023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都投资”)计划未来六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2,520,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以下简称“本减 持计划”)。
其中,在减持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时,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 的股份)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接到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的通知,其自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期间,日发集团、五都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098,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67%。其中:7,169,079 股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占总股本的 0.9485%;其余 1,192,9300 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 股份,占总股本的 1.5782%。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发集团、五都投资
住所 杭州市玉古路 173 号中田大厦 19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股票简称 日发精机 股票代码 002520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 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1,909.8379 2.5267
合 计 1,909.8379 2.526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 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 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45,617.3129 60.3514 43,707.4750 57.8247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912.7997 35.6054 25,002.9618 33.07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04.5152 24.7460 18,704.5152 24.7460
4. 承诺、计划 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
都投资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520,76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9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自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5月8日期间,日发集团、五都投资累计减持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股份19,098,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67%。其中:7,169,079股为
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9485%;其余1,192,9300股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占总股本的1.5782%。
本次减持与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 反已披 露的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 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