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就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相关事项进行披露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及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以不超过每股 9.00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 2018 年 2 月 6 日,公
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9,175,498 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586,909.97 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6%,最高成交价为 8.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5 元
/股。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平均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再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502,035 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37,620,876.33 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23%,最高成交价为 3.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8 元/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9,677,533 股股票,
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江
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2.25 元/股,过户股数为 39,677,533 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实际缴纳资金总额 89,274,449.25 元,实际认购份
额 89,274,449.25 份,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认购资金来源均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
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性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除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张恕华与公司董事长张红先生存在亲属关系、持有人吴昊和吴建强与公司董事吴建明先生存在亲属关系、持有人周振铎与监事张家涛先生存在亲属关系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 年9 月28日将标的股票 39,677,533 股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经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8927.44 万元,该费用
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预计 2020 年至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股份支付费用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合计(万元)
8927.44 1673.90 5579.65 1673.90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