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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05-07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13年4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  
6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除独立董事赵鹤鸣以传真方式表决外,
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由于原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张丽
峰(获授股票期权2万份)因个人原因辞职,原股权激励对象周永祥(获授股票
期权1.5万份)因劳动合同期期满退休,一致同意取消上述两人获授的股票期权
共3.5万份,并予以注销。 
经此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05名调整为103名,股票期权
未行权数量由517万份调整为513.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吴建明、薛利军、庞鹰、曹飞、顾洪春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顾革新属于一致行动人,也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赵鹤鸣、黄雄和于北方参与了表决。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期权在行权前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并且已于2013年4月24日实施完毕2012年度权益分派相关工作,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0,800,0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5股,并派发现金5元(含税)。同时,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数由105人调整为103人,股票期权未行权数量由517万份调整为513.5万份。鉴
于此,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方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未行权数量由513.5万份调整为770.25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45
元调整为9.97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股票
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吴建明、薛利军、庞鹰、曹飞、顾洪春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顾革新属于一致行动人,也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赵鹤鸣、黄雄和于北方参与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