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4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及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
调解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周瑜、李思韵、黄燕和张敬(以下简称“四被告”)就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
翎”)股权转让事项存在纠纷,上海恺英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和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四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本案的律师费、诉
讼费和保全费等,上海恺英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上海一中院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和 2020 年 8 月 13 日作出的关于上海恺英诉周瑜、李思韵股权转让纠
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和上海恺英诉黄燕、张敬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7)。
为解决上述纠纷,上海恺英与四被告及相关第三人在上海一中院主持调解下,分别达成《民事调解书》[(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详见公告:2020-119、2020-124、2020-131、2020-133、2020-143)。
此后,相关债务人陆续履行上述调解书项下责任。其中(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民事调解书》已履行完毕;(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已
部分履行(详见公告:2021-022、2022-00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项
下周瑜应还款项 50,854.43 万元;自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披露《关于子公司
提起重大诉讼及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调解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共计收到 60,146.3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项
下的款项 60,254.11 万元,该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债务已结清。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 2022 年 8 月 19 日
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与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结清标志着公司与浙江九翎原股东之间的业绩补偿纠纷已经全部解决,是公司历史问题陆续出清的重大成果;预计偿还金额相应增加公司 2022年归母净利润,增加公司现金储备,有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后续公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