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4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878,期权简称:恺英 JLC01;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75,500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152,517,634 股的 0.38%;其中 0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行权,故本次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37 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75,500 份,行权价格为 5.05 元/股;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 年 9 月 7 日;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恺英网络”)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文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将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集中行权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17 日,由于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致使《恺英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的“2019年剔除商誉减值的净利润”数据需要进行更正。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止。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35.0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05 元
/股。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
成的公告》。
7、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46.577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3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1 名对象担任监事不具备行权资格,决定合计注销 279.90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 827.55 万份,行权价格为 5.05 元/股。独立董事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历次行权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行 该次取消 该次激励 该次变动后 该次变动后 该次变动
变动日 权数量 期权数量 对象减少 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 后激励对 变动原因简
期 (万 (万份) 人数 (万份) (元) 象人数 要说明
份)
2020 年 - - - 1,935.00 5.05 49 人 首次授予
9月4日
2021 年
8 月 19 - - - 2,381.5770 3.32 51 人 预留授予
日
首次授予股
票 期 权 行
2022 年 权,其中部
08月19 827.55 279.90 12 人 1,274.127 5.05 39 人 分激励对象
日 因个人原因
离职或担任
监事,失去
行权资格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可以在未来 24 个月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2020 年 9 月 24 日,公
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故第
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届满,届满之后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条件:
以 2019 年剔除商誉减值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剔
除商誉减值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