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及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
调解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周瑜、李思韵、黄燕和张敬(以下简称“四被告”)就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
翎”)股权转让事项存在纠纷,上海恺英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和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四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本案的律师费、诉
讼费和保全费等,上海恺英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上海一中院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和 2020 年 8 月 13 日作出的关于上海恺英诉周瑜、李思韵股权转让纠
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和上海恺英诉黄燕、张敬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7)。
为解决上述纠纷,上海恺英与四被告及相关第三人在上海一中院主持调解下,分别达成《民事调解书》[(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详见公告:2020-119、2020-124、2020-131、2020-133、2020-14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民事调解书》,在 2021 年 3 月 14 日前,
周瑜应将其持有的恺英网络 30,889,078 股股票(股票代码 002517.SZ)处分所
得全部价款优先用于抵偿黄燕赔偿款;在 2022 年 3 月 14 日前,周瑜、黄燕须还
清黄燕的所有赔偿款;此外,周瑜、黄燕、张敬就该调解书下的赔偿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根据(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在 2022 年 3 月 14 日前,
周瑜应向上海恺英支付其应支付赔偿款 602,541,138.6 元的 20%;若周瑜未按约定履行前述义务的,则周瑜全部债务将加速到期;第三人就该调解书下周瑜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金额为 3 亿元。
前述调解书达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周瑜共计向上海恺英支付了
137,251,499.88 元。(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债务人周
瑜、黄燕、张敬的还款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债务人周瑜已向上海恺英支付 1,077,763.51 元,尚未足额履行完毕当期债务。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与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四、应对措施
公司将高度关注(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债务人履行
支付义务的情况,将积极与债务人沟通并敦促其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不排除要求第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沪 01 民初 206 号《民事调解书》履行完毕,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
的积极影响,有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沪 01 民初 199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债务履行进
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