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的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江苏旷
达”)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1613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5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
发行股数不超过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
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
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1 月17
日(T-5 日)至2010 年11 月19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
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要求的
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2
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光大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20 名询价
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11 月19 日(T-3 日)12:00 前
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光大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
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2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
是125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00 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25 万股)配号的方法,主3
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
编号,最终将摇出8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25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00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
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00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1 月26 日(T+2 日,周五)在《江苏
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
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
足;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1,000 万股;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11 月16 日(T-6 日,周二)登载
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
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11 月16 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4
T-5 日
2010 年11 月17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0 年11 月18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0 年11 月19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T-3 日15:00)
T-2 日
2010 年11 月22 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11 月23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0 年11 月24 日(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2010 年11 月25 日(周四)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10 年11 月26 日(周五)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0 年11 月29 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1 月17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1 月19 日(T-3
日,周五)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所有询价对象及
配售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5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 年11 月17 日
(T-5 日,周三)
9:30-11:30 深圳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5 号金茂深
圳JW 万豪酒店三楼宴会厅A
2010 年11 月18 日
(T-4 日,周四)
9:30-11:30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77 号锦江汤
臣洲际大酒店二楼汤臣堂
2010 年11 月19 日
(T-3 日,周五)
9:30-11:30 北京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 号金融街
威斯汀大酒店二楼聚宝厅III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11 月17 日(T-5 日,周三)至2010 年11
月19 日(T-3 日,周五)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25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
单位”为 125 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25 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