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5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8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蒂康”)拟购买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合联”)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厂房的产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3,877,550.00 元,建筑面积共计5551.02 平方米(房号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的编号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下属子公司购买厂房的议案》,授权下属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标准厂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买卖合同》”)等与房屋交易相关文件,并全权办理相关工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介绍
1、安蒂康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都安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399422466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栋2层
法定代表人 林小军
注册资本 1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年05月29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
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卫生用品(生产凭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 公司与安蒂康的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51%股权,为中钰资本之控股股东。中钰资本持有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医疗”) 84.09%股权,为中钰医疗之控股股东。中钰医疗持有安蒂康 51.07%股权,为安蒂康之控股股东。安蒂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3、 成都合联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3158497465XQ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 赖勇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7日
营业期限 2011年11月7日至2051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工业园区开发;房屋建筑;包装材料仓
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办公服务;包
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
酒店管理;住宿。(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 公司、安蒂康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与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介绍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的产权
交易标的类别:房产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存在抵押的情况。交易标的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抵押登记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除设置前述抵押权外,交易标的不存在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5日,安蒂康与成都合联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1、 交易对方:成都合联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3、交易标的: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 A区A8、A9号厂房,该
厂房结构为钢筋混泥土框架结构,地上三层。该厂房建筑面积为5,551.02平方
米(实际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厂房国土使用分摊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分摊认定面积为准。)该厂房所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国土证号为蒲国用(2015)第2616号,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即2012年7月2日——2061年12月29日)。
4、购房款总额:人民币13,877,550.00元(单价为人民币2500元/平方米)。
本次购房采取“先租后买”的形式,安蒂康与成都合联已于2015年12月23日
签订了《“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厂房租赁合同》(编号为CDHL-HT-088-2015,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安蒂康已向成都合联支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498,367.2元。《买卖合同》签署后,且安蒂康于2017年10月27日前向成都合
联一次性付清上述厂房总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都合联退还安蒂康前述租
金及租赁保证金2,498,367.2元。
5、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6、抵押处理:成都合联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转让厂房解除
抵押登记手续;并在2018年5月30日前协助安蒂康办理厂房不动产登记证书。
7、过户时间:安蒂康在2017年10月27日前支付完毕《买卖合同》项下的
全部购买款且按《买卖合同》约定提交全部产权办理资料后,成都合联同意在2018年5月30日前协助安蒂康办理厂房不动产登记证书。
8、厂房的交付
达到下列条件后,成都合联即可将厂房交付安蒂康:
(1)竣工并验收合格/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厂房购房款已全部付清。
9、违约责任
(1)安蒂康违约责任
安蒂康逾期支付购房款的,应按照违约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逾期在 三十日(含三十日)之内的,每逾期一日,安蒂康应当向成都合联
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应付款总金额×逾期天数×万分之二),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三十日后,安蒂康除应在成都合联要求的时限内将逾期应付款全
部支付给成都合联外,还应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成都合联支付违约金(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应付款总金额×逾期天数×千分之一)。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成都合联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若无定金的,成都合联有权要求安蒂康支付相当于厂房总价款20%的违约金);安蒂康还应赔偿由此给成都合联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银行利息损失等)。
(2)成都合联违约责任
成都合联逾期交付厂房、逾期办理产权证的,应分别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因成都合联原因导致安蒂康所购厂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成产权转移登记的,每逾期一日,成都合联应按照安蒂康已支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向安蒂康支付滞纳金。逾期办证超过90个自然日的,安蒂康有权根据该厂房抵押情况,选择行使以下权利:
○1 该厂房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且安蒂康选择不解除《买卖合同》的,成都合联应继续履行将该厂房产权登记到安蒂康名下的义务,自逾期之日起成都合联继续按照安蒂康已支付购房款每日万分之二向安蒂康支付滞纳金。
○2 因该厂房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的,成都合联应自安蒂康向成都合联出具解除《买卖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安蒂康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本金及孳息(孳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自安蒂康全部支付购房款之日起计算),并向安蒂康支付滞纳金(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买卖合同》解除之日止按照安蒂康已支付购房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买卖合同》解除后,成都合联有权按16元/平米/月的标准计收安蒂康实际占用厂房期间的占用费,成都合联退还购房款时有权将前述款项扣回。
《买卖合同》解除后,在同等条件下,安蒂康有权优先租赁本厂房。租金标准为首年16元/平米/月,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为5年。若安蒂康继续租赁本厂房的,则解除购房合同时不须按原状恢复,在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合同时,按原状恢复。
10、生效条件:《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的定价系根据蒲江县政府和成都合联实施的关于“先租后买”形式的购房优惠政策定价。
六、 本次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安蒂康本次交易主要是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购买厂房,满足其生产需求的目的,本次交易完成后,安蒂康将增加房屋类固定资产,有助于优化其固定资产结构布局,提升安蒂康的固定资产类资信资质。
本次交易不会对安蒂康及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标准厂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