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9,461,464.72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于近日收到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4)赣 1123 民初 1474 号及案号为(2024)赣 1123 民初 1372 号《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玉山工投、玉山创新诉江西德施普、蓝丰生化、刘智买卖合同纠纷案 1
1、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一: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工投”)
原告二:玉山县创新发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创新”)
被告一: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刘智
2、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7 日,原告一与被告一签订了《销售合同》(编号:GT-S-
230118025)。原告一以被告一未按时支付货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支付货款、逾期费及本案的诉讼费等。原告一和原告二系关联公司,根据被告二、被告
三、原告二、被告一四方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CM220617002-1),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人民币 12121200 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逾期费,每日逾期费为
4983.16 元(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 1131177.32
元);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玉山工投、玉山创新诉江西德施普、蓝丰生化、刘智买卖合同纠纷案 2
1、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一: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二:玉山县创新发展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刘智
2、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原告一与被告一签订了《销售协议》(编号:GYL-S-
221208028)。原告一以被告一未按时支付货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支付货款、逾期费及本案的诉讼费等。原告一和原告二系关联公司,根据被告二、被告
三、原告二、被告一四方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CM220617002-1),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人民币 5497200 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逾期费,每日逾期费为
2259.96 元(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 711887.4 元);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公告的相关诉讼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诉讼所提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了《关于存在诉讼风险并履行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充分披露了公司因曾为江西德施普供应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而存在诉
讼风险并履行担保责任的原因及相关风险提示,并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披露了该担保事项相关的两起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目前,玉山工投、玉山创新以江西德施普违约为由,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涉及的相关事项,原告方均已提起诉讼(四起诉讼),涉诉金额共计28,595,336.07 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