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7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当日以口头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共同推举公司监事韩宜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韩宜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韩宜辰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有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心总监、监事,安徽旭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宜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宜辰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韩宜辰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