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与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兮茗投资”)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发行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
二、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
本次向兮茗投资发行不超过 106,000,000 股(含本数)的股票,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0,2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三、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
兮茗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80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4、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于收到公司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公司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事宜如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或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不构成公司违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如下所有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公司和兮茗投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及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协议经兮茗投资内部决策通过;
4、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