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2-02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经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康瑞生”、“乙方”,曾用名“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吉康瑞生,公司
已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对外披露相关事宜。
2、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和 12 月 8日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
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共计 1 亿元;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分别收到吉康瑞生汇款 4,000 万元、5,000 万元、4,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计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第二
期转让款 1.5 亿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对外披露相
关事宜。
3、因吉康瑞生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转
让款 20,000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吉康瑞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吉康瑞生分三次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20,000
万元,其中:第一次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付 6,000 万元,第二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6,000 万元,第三次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8,0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延期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吉康瑞生承诺将其持有方舟制药
4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吉康瑞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吉康瑞生已完成方舟制药 45%股权质押相关事宜,吉康瑞生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与公司签署了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的《保证合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吉康瑞生汇款 6,000 万
元及资金占用费 75 万元,公司此次收到汇款后,总计收到吉康瑞生股权转让款31,000 万元。
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推进落实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吉康瑞生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