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结合目前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达华”)100%股权以 26,000 万元人
民币转让给 NUEVA CO.LTD。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鉴于 ODI 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
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 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NUEVA CO.LTD
乙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香港海天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主合同第 3 条 3.1 款变更为:
3.1 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
(1)保证金:各方约定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2.6
亿元(大写: 贰亿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含美元、港币)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保证金的,视为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按照主合同8.2 条第 2 段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此外甲方还需向丙方确保保证金来源合法、合规,否则应按照主合同 8.2 条第 3 段的约定,向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待 ODI 等审批完成,甲方可以正常向乙方付款时,甲方每支付一笔费
用,丙方向甲方退还等额的保证金,如甲方未能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全部
股权转让款,则甲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款。
(3)乙方银行账号以主合同 3.6 款为准,保证金应当汇入丙方银行账户。
(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条款外,合同其余部分仍按照主合同履行。主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分为中文、英文两个文本,如两个文本存在歧义的,以中文版本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 ODI 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加快收回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将敦促交易对方按约定履行付款承诺,切实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可能存在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
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