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38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
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6月30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
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92,420,000元
收购王英姿、贾霆、徐艳玲持有的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通
九方”)合计48.90%的股权。
2、本次公司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慧通九方100%的股权。慧通九方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慧通九方的股权结构对照表如下:
本次交 易前 本次交 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公司 575.39 51.10% 1126 100%
王英姿 251.80 22.36% 0 0
贾霆 226.69 20.13% 0 0
徐艳玲 72.12 6.41% 0 0
合计 1126 100% 1126 100%
3、王英姿、贾霆、徐艳玲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本
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
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安排。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姓名:王英姿
身份证号码:11011119741019XXXX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
(二)姓名:贾霆
身份证号码:61010219671126XXXX
住所地: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三)姓名:徐艳玲
身份证号码:11010419630802XXXX
住所地: 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
三、慧通九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110106009513646
3、成立时间:2006年4月19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建筑
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
6、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9号楼4052室(园区)
7、法定代表人: 王英姿
8、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万元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10%的股权,王英姿持有22.36%的股权,贾霆持
有20.13%的股权,徐艳玲持有6.41%股权。
10、资产评估状况: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出
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0359231号” 《企业价值评估报
告书》,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1)按照资产基础
法评估,慧通九方总资产的账面价值40,415,967.31元,评估价
值41,430,220.92元,增值率2.51%;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33,082,345.35元,评估价值34,096,598.96元,增值率3.07%。
(2)按照收益法评估,慧通九方净资产评估值为18,900万元,
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15,591.77万元,增值率471.30%。
评估增值原因:慧通九方是智能交通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大
量专有或专利技术,以及成熟和先进的软件平台开发和计算机系
统集成技术,同时,其业绩的增长主要依赖于技术和服务的领先
性,而非资产规模的扩张,因此行业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轻资产”
的特点,也使得其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资产账面值比重不高。
除了先进的专利及技术之外,慧通九方的主要价值还体现在行业
地位、经营资质、业务平台、人才团队、研发能力等重要的无形
资源。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进行了评估,不能
完全体现各无形资源,以及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
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所可能产生
出来的整合效应。同时,慧通九方目前的智能交通系统产品是该
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最高的服务提供商之一,并且掌握了具有国
内一流水平的智能交通系统应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未来
业绩增长有所保障。
综上,基于收益法评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