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5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1 月 2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限(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内,有 55 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需注销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69,339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简述
1、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由 250 万份调整为 240 万份。并且定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0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向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公司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2019 年 9 月 22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及厂区宣传
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工作邮箱,以便接受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无人对激励名单提出异议。
5、2019 年 10 月 30 日,《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2019 年 10 月 28 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
6、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04 元/份调整至 13.965元/份。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禁期解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5,270 股,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8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40,389 份。
8、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965 元/份调整至 13.865 元/份。
9、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禁期解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832股,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9,375份。
10、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865 元/份调整至 13.765 元/份。
11、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69,340 份;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 年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 245,260 份已经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于 2022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12、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765 元/份调整至 13.703 元/份。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如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有55名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公司将注销上述5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9,339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份额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期满时,有55名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公司需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9,339份。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
经核查,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