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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1 深市 中顺洁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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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中顺洁柔: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3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6 人,代表股份
643,931,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65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693,879,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7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58,591,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144%;反对
35,27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0840%;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3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701%;反对 35,276,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2090%;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9%。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陈晓璇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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